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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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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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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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核心,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构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大格局,立足本地实际,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全生产、文物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配合、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公益保护的合力。
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检察协作机制,2019年8月隆德县检察院和静宁县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建立六盘山脉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协作机制意见》,推进跨区域生态环境类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和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协作。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建设,2020年8月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出台了《隆德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建立推动河长制全面落实服务全县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方案》,2020年9月与县河长办、县公安局会签了《关于在河长制工作中建立“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适合本地实际的“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促进多部门,多领域协作,解决河湖治理领域多发问题解决和乱象治理。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2022年6月与县林长办、县公安局共同会商出台《关于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全县13个乡镇林场6个国有林场配备检察人员,统筹协调问题,在推动消除森林防火通道堵塞、恢复占用林草地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解决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2024年9月与县审计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公益诉讼与审计监督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在国有财产、耕地保护、林业资源保护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安全生产领域,以“小切口”入手推进工作稳步开展,2024年5月与县消防救援大队会签了《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保障消防安全的意见》,在预防多发性草原森林火灾、防火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方面有了更多举措。
在文物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延伸文物文化遗产领域检察保护触角,2025年4月与县文广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保护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联动多部门构建协同保护网络,充分调动和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企业家在文物和文化遗产领域的保护热情,用法治守护文化根脉。
隆德县人民检察院为强化公益诉讼案件“可诉性”,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激发公益诉讼工作活力,通过跨区域协同、检行联动等创新实践,为构建公益诉讼保护大格局起到了推动作用。下一步,隆德县人民检察院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持续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建设,加大办案力度,提升办案质效,为建设“生态文旅康养先行县”贡献检察力量。